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部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部门职责)
本文目录

-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向哪里备案?
- 市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谁负责?
- 石油化工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 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标准?
- 什么是油气混输管路?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要求是?
- 中国石油管道局是央企还是国企?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向哪里备案?
向国家能源局备案。
《油气管道运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负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同时向国家能源局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备案时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环保审批等文件,因此需要在运营前及时备案,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国家能源局对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为了保障能源的安全供应和资源的合理利用,还涉及到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
市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谁负责?
地方政府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将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应急预案。
石油化工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石油化工管道施工及验收有相应的规范。
首先,石油化工管道施工需要遵循《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具体包括管道的设计、材料选择、制造和施工等方面的规范。
其次,石油化工管道验收也有相应的规范。
验收过程需要依据《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要求进行。
包括对管道材料、连接方式、热处理、内部清洗、压力试验等方面进行检验和认证。
综上所述,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事故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P 〉4.0MPa的长输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P 大于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km的长输管道;
2、GA1级以外的长输管道为GA2级
什么是油气混输管路?
用一条管路输送一口或多口油井所产的原油及其伴生气的管路称为油气混输管路。
在原油集输中,采用油气混输管路输送用单相管路分别输送原油和天然气相比,可以简化集输流程,缩短集输工程设计和施工时间,降低集输工程投资,提高油田开发的经济效益。
在沙漠、近海等特定环境的油田开发中,油气混输管路更有单相管路不可比拟的优点,突出的表现在能简化处理工艺、节省海上平台空间、减少运营管理费用、提高油气田的生产能力,是实现边际油田、沙漠深部或下水采油不可缺少的技术。
因此,在油田的地面集输系统中,混输管路的应用日益广泛。
原油矿场集输系统中,原油及伴生气的沿管流动,主要属于气液两相流动,由于油井产物中常含有水和砂子,因此还包括液——液(油、水)、液——固(油、水和砂)等复杂的多相流动。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要求是?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日前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安监总局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对事故零控制、零容忍。要切实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油气输送管道施工的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油气输送管道事故。要进一步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并落实整改。 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要求:一要落实冬季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冬季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二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风险管控;三要按照“两特”期间的管理规定,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中国石油管道局是央企还是国企?
国企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是国企,公司全称是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是建筑安装业,所属地区是河北省。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地面建设、化工石化、海洋石油、市政公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城市燃气、穿跨越、通讯电力、自动化、消防、防腐保温、土石方、水利、新能源工程的咨询、规划、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检测及项目管理。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是:境内外各类介质油气储运工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开发、咨询、推广、转让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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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最大的油气基地?
- 中石油主管是副科吗?
- 应急管理法律依据?
- 什么是油气回收系统?
- 油气储运工程每年有多少毕业生?
-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意见?
- 油气?石油与天然气科学期刊?
青岛最大的油气基地?
近日,备受行业关注的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在青岛正式揭牌,这标志着,青岛市“五中心一所一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中心一所一平台”,是指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中国(青岛)RCEP国际博览中心、跨境贸易创新中心、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国际航运金融中心以及山东国际航运交易所和大宗贸易数字化科技平台,是东西互济、陆海联动的国际大物流通道。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作为山东“十四五”规划十二大重点支撑项目,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促进山东油气全产业链开放、赋能中国北方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山东作为石油化工商品生产和消费大省,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发展瓶颈。运用平台经济做乘法,整合全省炼化产业等油气产业资源,通过金融贸易等手段进行市场调控,省内油气现货交易充足货源和产业基础才能得以妥善利用,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便应运而生。
“青岛作为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性港口城市,具备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综合优势,不论是环境因素、产业存量,都符合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条件。”据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负责人介绍,为加快中国北方油气中心落地,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指导意见及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品消费等部署要求,省能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国家级油气交易中心和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措施,协调推进省内现有商品交易平台开展整合和赋权扩能。目前,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业务团队已搭建完毕,按照中心发展战略规划,聚焦推动交易和电子仓单应用,加速资源集聚,形成市场效应。
据了解,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落户青岛,将打通炼化厂、贸易企业、批发商、直接大客户和终端用户,整合现有油气现货市场,促进网上交易、物流信息、仓储、运输、金融、信用等综合服务一体化,推动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加速集聚,提升交易和流通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形成规模效应。根据总体建设方案,项目将按照“先成品油后原油、先油气后大宗商品、先国内后国际”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我省石化产业优势,联合国内国际能源企业、金融机构,打造专业化能源贸易和服务平台。
下一步,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将积极承接RCEP签署落地带来的利好,全力打造集交易、信息、金融、物流于一体的功能体系,打造国际油气、化工品等大宗商品内陆口岸物流集散基地和产业政策高地,力争取得亚洲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大宗商品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中石油主管是副科吗?
是副科级别
二级主办相当于正科级。二级主办为二十二级至十六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督办:十五级至十级;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应急管理法律依据?
应急管理法制是指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有 《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 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单项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 系,应急管理工作也逐渐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什么是油气回收系统?
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三部分组成,油气回收只针对汽油。
该系统的作用是通过相关油气回收工艺,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密闭收集、储存和回收处理,抑制油气无控逸散挥发,达到保护环境及顾客、员工身体健康的目的。
油气储运工程每年有多少毕业生?
位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毕业生。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家与省、市的发展计划部门、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部门、油气储运管理部门等从事油气储运工程的规划、勘查设计、施工项目管理和研究、开发等工作。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就业岗位
油气储运工程师、天然气分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储运设计工程师、lng销售经理、天然气分公司工程技术主管、销售工程师、储运工程师、工艺工程师、工艺总监理工程师、工艺设计工程师等。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意见?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3、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4、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6、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油气?石油与天然气科学期刊?
以下是一些涉及油气、石油与天然气的科学期刊:
1. Petroleum Geoscience:这是一份高质量的地球科学期刊,涵盖了地质勘探、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和生产等方面的内容。
2. AAPG Bulletin:由美国石油地质学家协会出版的期刊,主要刊载石油地质学、油气工程、地震学等方面的原创性论文。
3. Journal of Natural Ga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这是一份专注于天然气科学和工程的期刊,覆盖了天然气的勘探、生产、储存和利用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4. SPE Journal:由国际石油工程师协会出版的期刊,刊载有关石油工程、钻井、水力压裂等方面的论文。
5. Journal of Petroleum Science and Engineering:这是一份国际性的石油科学和工程期刊,涵盖了石油和天然气勘探、生产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6. Oil & Gas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vue dIFP Energies Nouvelles: 由法国IFP Energies Nouvelles出版的期刊,刊登油气科学技术方面的专业论文。
以上这些科学期刊都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并提供了一系列最新的油气、石油和天然气相关研究成果,可以为油气从业者和研究人员们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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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能监局是干什么的?
- 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
- 油气储运专业可进入烟草公司吗?
-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意见?
- 重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省能监办属于什么单位?
- 郑州输气分公司是国家单位么?
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 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第二条 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具有良 好的 HSE 业绩。
第三条 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
能监局是干什么的?
职责如下:
1、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2、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3、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4、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
5、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
7、负责协调有关跨省、跨区能源监管业务;
8、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
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许可证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变更管理、承包商管理、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制度)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操作人员培训合格且持证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帐,重大隐患治理“五到位”落实情况。
6.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辩识、评估、备案,并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故的测量是否有远传和连续记录。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设施。
7.液氯、液氨等有毒物料储存区域与易燃易爆介质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液氯、液氨等有毒物料及爆炸性物质储存区域与周边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的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核,承包商的培训教育情况。
9.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情况。特殊作业许可证办理是否规范。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检测了可燃气体浓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检测了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和氧含量。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报警系统、联锁系统是否正常投用。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联锁摘除和恢复是否办理审批。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情况。 .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情况。
.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台账、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处于完好状态。
.是否吸取了同行业事故教训。
.各区县是否对所有带储存的危化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部门是否明确、管理职责是否清晰。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和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装拆箱等作业区域与周边建构筑构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和港口危险货物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和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区域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和相互禁忌的危险货物混存的情况。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和港口危险货
油气储运专业可进入烟草公司吗?
结论:油气储运专业可以进入烟草公司,但可能需要相关经验和技能。
解释原因:虽然油气储运专业和烟草公司的业务不直接相关,但是油气储运专业也需要掌握一些企业管理和运营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些技能在烟草公司同样有用武之地。
此外,烟草公司也需要进行物流和运输管理,这一领域同样需要油气储运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因此,油气储运专业也可以在烟草公司中找到职业发展机会。
内容延伸:虽然油气储运专业可以进入烟草公司,但是具体是否能够进入可能还要考虑相关的招聘条件和经验要求。
建议油气储运专业的毕业生在求职时应加强自身技能和经验的积累,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实现职业发展。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意见?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3、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4、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6、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市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以下简称为“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区县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政府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需注重应急预案的简明化、专业化和实战化。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或指定,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和重点岗位的一线员工参加。
第十一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二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同级人民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和附件信息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注意事项和附件信息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附件信息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政府部门等外部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应急疏散图等。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应急处置卡可根据侧重点不同,分为职能职责卡、重点岗位处置卡和现场方案处置卡。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牵头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版)》,下同)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企业分类和规模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下同)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或行业专家(以下简称专家)。评审专家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而定,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当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会议。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评审或论证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经专家组组长(或论证负责人)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市、区县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牵头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应急管理局。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的,其中中央在渝机构总部、市属企业集团总部(上市公司、控股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所在地的区县应急管理局。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的,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区县应急管理局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市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区县应急管理局。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五)参与评审的专家所提供的聘用证件复印件;
(六)参与应急预案评审人员的签到册。
第二十九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三十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其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手续。
市应急管理局已建立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在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实行网上备案。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二条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将本部门牵头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区县应急管理局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评估可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 -)执行,并形成《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生产经营单应急预案修订未涉及前款变更内容的,应当在其《应急预案评估报告》中予以明确,并对其结论负责。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修订完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市、区县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结合行业(领域)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市、区县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格式文本。
第四十六条 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省能监办属于什么单位?
名称为国家能源局XX省监管办公室(简称省能监办),是国家能源局派驻所在省的正厅级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输气分公司是国家单位么?
1. 是国家单位。
2. 因为郑州输气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国有企业,所以郑州输气分公司也是国家单位。
3. 郑州输气分公司是负责输送天然气的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为中部地区提供天然气,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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