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铺设(燃气管道铺设规范)
本文目录

- 天然气主管道安装规范是什么?
- 燃气报装流程及注意事项?
- 室内燃气管道如何连接?
- 天然气开通后一般多久来安装?
- 燃气管道什么时候装?
- 天然气室外管道安装标准?
- 谁能给我找一下小区内。天然气管道施工规范?
- 天然气室内软管安装标准?
天然气主管道安装规范是什么?
3.1.1燃气引入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mm,埋地部分的PE管不小于mm;
(2)引入管坡度应大于1%,坡向室外低压管网,严禁倒坡;
(3)引入管埋地部分应采用壁厚≥3.mm的无缝钢管或PE管。超过层以上建筑 的燃气引入管应采用加厚钢管。
3.2燃气立管
燃气立管是指引入管出地面后沿墙向上敷设的燃气管道。
3.2.1燃气的立管一般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立管距地面1.5m处宜安装总阀门,阀门前后设置放散吹扫口,阀门及放散吹扫口宜设置在阀门箱内。
3.2.2燃气立管的安装一般采用无缝钢管或单面镀锌钢管焊接连接。
3.2.3燃气立管宜安装在靠近厨房、卫生间的外墙,尽量避开卧室的窗户及变配电室等场所。
3.3 室内燃气管道
3.3.1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浴室或卫生间中;当水平管穿过卧室、浴室、卫生间或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
(2)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通风道等地方
(3)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当一定要穿越时,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4)机要室、间距狭小通道及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5)使用其它燃料的厨房。
3.3.2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并采用丝扣连接。
3.3.3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必须便于安装和检修。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燃气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燃气水平管,可设在非燃材料构成的吊平顶内或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沙;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沟或设备层中。此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燃气报装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燃气报装,流程一般如下:首先,去当地燃气公司查看办理要求,及材料清单。
然后,准备好身份证明、物业证明、安装地址和燃气费用等相关文件,到燃气公司提交申请并签署合同。
接着,燃气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设计,同时提供气源和安装燃气表、管道等设备。
安装完成后,燃气公司会进行验收并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提示。在使用燃气时,需注意安全措施,定期对管路设备进行检查,避免不恰当操作或意外事故。
另外,不随意改装或私拉乱接燃气设施,及时处理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并向燃气公司及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室内燃气管道如何连接?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有这些要求: 一般室内煤气管道安装自地下穿墙入室内,非采暖区可在室外设立,出地面后进入室内。
管道一般明装在走廊、楼梯间、厨房或辅助房间内,管道不得敷设在室内地下,不得装在卧室内,不得穿过配电间、烟道、进风道等处,有特殊要求时可以暗装。
管道与给排水、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及电线的间距不少于5厘米,管道与配电箱、电气开关和接头的间距不小于厘米。
管道布置和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任何情况下管道不得坡向煤气表,套管内穿越的煤气管道应无接口,阀门应采用专用煤气用阀,煤气表背面距离墙面为1厘米~2厘米,煤气表安装端正,进出口立管不得歪斜。
天然气开通后一般多久来安装?
天然气的安装时间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安装时间参考:
1. 初次安装:如果是初次安装天然气,通常需要进行布管、铺设管道和设备安装等工作。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天至数周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供气公司的工作安排、申请审批流程和现场情况等因素。
2. 新楼盘安装:在新楼盘或新小区,天然气通常会在建筑施工阶段就进行管网设施的规划和布置,因此在房屋交付时就可以直接使用天然气。
3. 老旧小区改造:对于老旧小区的天然气改造,需要进行现有管网的改造和更新,可能会涉及到一定的拆除和重建工作。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周至数个月的时间,具体安装时间会根据改造规模和项目进度而定。
请注意,以上安装时间仅供参考,实际安装时间可能会因各地区的供气公司、工程量、季节因素以及其他不可控因素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安装天然气前与当地的供气公司或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安装安排和时间预期。
燃气管道什么时候装?
一般是在工程主体完成以后就可以安装了,
蓝图出来以后在水电那些一起同步施工,这样可以保证在交房以前完成工程,如果是配合的话,燃气管道主要是一个协调,让出燃气管的管位,对于水的要求不是很高,但是对于电力井之类的就有很大的间距要求,不要电力井之类的全部将燃气管道占完就没发施工了。
天然气室外管道安装标准?
1、管道安装基本要求
(l)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如下要求:
l)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8m ;
2)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 0.6m ;
3)埋设在庭院内时,不得小于0.3m;
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2)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敷设时,燃气管道应架在上方。对于容易漏气、漏油、漏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如法兰、阀门等,应在燃气管道上采取保护措施。
(3)煤气管道管径DN≥mm中压管、天然气管道管径DN≥mm的高中压干管上阀门的两侧宜设置放散管;地下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分段阀门之间应设置放散阀,其放散管管口距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地上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两阀门之间的管段上应设置管道安全阀。
(4)燃气管道所用钢管在安装前应作防腐处理,其中架空钢管的外壁应涂环氧铁红等防锈漆两遍,埋地钢管外壁应按设计要求做外防腐。当设计无规定时,埋地钢管外防腐可采用环氧煤沥青或聚乙烯胶粘带,埋地镀锌钢管外壁及螺纹连接部位应做普通级防腐绝缘,螺纹连接部位的修补可用水柏油涂刷并包扎玻璃布作三油二布处理,或用环氧煤沥青涂刷并包扎玻璃布作二油一布处理
(5)铸铁管的连接应采用S型机械接口,接口填料使用燃气用橡胶圈。
(6)铸铁管与钢管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螺栓宜采用可锻铸铁,如采用钢制螺栓,应采取防腐措施。
(7)聚乙烯燃气管道采用电熔连接或热熔连接,不得采用螺纹连接和粘接。与金属管道连接时,采用钢塑过渡接头连接。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8)钢塑过渡接头一般有两种形式,对小口径聚乙烯管,一般采用一体式钢塑过渡接头;对大口径聚乙烯管,一般采用钢塑法兰组件进行转换连接。
谁能给我找一下小区内。天然气管道施工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2.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2.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2.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mm。
.2.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2.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2.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2.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2.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2.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2.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2.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2.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2.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 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 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m;
5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2.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 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
2 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
3 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
.2.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2.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 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 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 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2.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 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 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 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2. 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cm。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2.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这些应该够用了。想要全套的规范,可以留信箱,我发给你。
天然气室内软管安装标准?
1.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用在室内燃气管道上,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安装前检验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不得使用不合格者。
2.上建工程在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3.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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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管道很难穿怎么处理?
- 天燃气管道砸破了怎么办?
- 一楼烟道可否敲掉?
- 一楼烟道可否敲掉?
- 高层楼房敲掉了烟道,想恢复,可以吗?
- 天然气管道可以走地吗?
- 农村房屋顶上的烟道能砸掉吗?
- 电热水器改燃气管道要砸了重装吗?
燃气管道很难穿怎么处理?
1,被保护物体要除去水汽、灰尘等,如果是钢管要进行除锈。
2,要选择合适的加热工具,最好使用加热喷枪,加热时尽量避免蓝色火焰,火焰要呈黄色。加热要均匀加热,控制好温度。
3,将事先套在物体上的中壁涂胶管推入指定位置,喷枪要慢慢靠近,然后从管子的中间向两端,沿圆周方向充分均匀加热收缩。
4,加热收缩完成后,管子的表面无褶皱,无开裂痕迹。
5,在管道DN穿墙保护套管没冷却之前,不要受到任何外力的影响。
天燃气管道砸破了怎么办?
一,这个要看是谁搞坏的,如果是外面的管道,立马叫燃气公司的过来,就说泄露了,燃气公司不可能不来,哪怕是过年,他们也有专业维修的施工的二,如果是你自己搞坏了家里的,那么,找到总开关,关了,要么通知物业,因为物业也有维修这类管道的人,如果过年,没有人上班,立马通知燃气公司,要专业的人速来处理
一楼烟道可否敲掉?
1. 不可以。
2. 烟道是连接燃气设备和室外的管道,起着排放废气和保
障室内空气质量的作用。如果随意敲掉烟道,会严重影响室
内空气质量,增加燃气设备的使用危险性,甚至可能引发安
全事故。
因此,不应该随意敲掉一楼烟道。
3. 无需分步骤说明。
一楼烟道可否敲掉?
一楼烟道是用于燃烧和排放烟气的通道,如果要敲掉一楼烟道,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问题:敲掉烟道会影响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可能导致房屋倒塌或者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在敲掉烟道前应该咨询专业的建筑师或工程师,确认是否可以进行改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法律法规: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改变房屋建筑结构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证,否则可能会涉及到违法问题。
3. 燃气设备:如果你的房屋使用燃气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等,那么你需要找专业的燃气工程师检查并调整燃气设备的管线和通风系统,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如果你想敲掉一楼烟道,建议先咨询专业人士,并遵循相关安全法规,以确保安全和合法性。
高层楼房敲掉了烟道,想恢复,可以吗?
你好,高层燃气热水器烟囱接到烟道不可以,要专用通道排烟,否则有很大安全隐患。因为燃气热水器工作的时候排除的废气是高温的,如果走公共烟道的话主要走的是炒菜时带(油烟)的含有微量的油分子,如果两种废气同时排的时候可能会引起爆燃。
天然气管道可以走地吗?
你好,国家有明确规定:装修时天然气管道不可以埋在地下,如果漏气不容易发现,不利于检修,自己做不好防腐,容易留下安全隐患等。燃气管是一种燃气用专用管道。用金属燃气管软管来取代传统的卡扣方式橡胶软管,可以解决橡胶管易脱落、易老化、易虫咬、使用寿命短的缺陷。安装方法如下:
1、燃气管安装好后,要妥善保护(特别在贴瓷砖时),不得私自拆、动、碰、砸、挤、压燃气管,以保证燃气管的完好无破损。
2、切记不要把燃气管密封,特别是整个楼栋的总阀和各用户家中的燃气表,如需装饰可做成活门柜或留通风孔,要预留足够空间以便维修和安检。
3、不要私自拆装燃气管线(包括管线固定钩钉或管卡)和热水器,应该由相关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以确保安全。
4、有燃气管道的房间不能作为卧室,以免出现燃气泄漏、着火,危及生命安全。同时燃气管道通过的厨房或房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燃气管道不能埋入墙内且离地面不小于cm。燃气管不允许穿墙且不宜过长,灶具胶管不超过2米。
6、如果室内管线已经带气,发现室内燃气泄漏时,首先应关闭表前燃气阀门,打开室内门窗通风,禁止开启电器开关等一切可能引起火花的行为,严禁明火查漏,到室外拨打求救电话。
农村房屋顶上的烟道能砸掉吗?
可以砸掉。
农村房顶上的烟筒作用就是取暖、排烟。上世纪许多北方农村还保留着睡土炕,用自己垒土灶烧柴做饭的习惯。冬季做饭时一般要用连着土炕的灶台。热烟顺着土炕、烟道排除室外,即可以顺利排烟,又能烧热土炕。
现在做饭时一般要用柴草了。一是污染环境,二是不卫生。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根本不需要烟道排烟了。所以可以砸掉烟道。
电热水器改燃气管道要砸了重装吗?
刚开始选择电热水器,可能是觉得它比较方便,但是时间久了就可能觉得它比较费钱,然后燃气热水器使用起来应该也挺方便的,而且燃气费比电费要便宜许多,现在很多家里用的都是燃气,所以对比之下也想要将电热水器换成燃气热水器。
不过这个要注意的是,刚开始装修电热水器的时候有没有预留管道,如果有预留管道的话,那么燃气热水器是比较方便进行安装的。
如果说没有的话,那么可能需要将这些全部拆除,然后装修而且花费的时间应该也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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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管道高压管线敷设有没有示踪线警示带?
- 地埋pe燃气管如何检漏?
- 金属示踪线用什么检测?
- 三种射线的来源和区别?
- 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 地下管线探测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 氘是重金属吗?
- du和cu是什么?
燃气管道高压管线敷设有没有示踪线警示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2月日发布的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这个技术规程有埋地管道应加金属示踪县的要求,其中: 6.2.6 埋地管道敷设时,应随管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带)警示带或其它标识。 6.2.8 聚乙烯盘管采用喂管法埋地敷设时,警示带敷设应符合本规程第6.2.6条的规定,并随管道同时喂入管沟....。
地埋pe燃气管如何检漏?
使用气泡水检漏法。
因为地下PE燃气管道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漏洞,导致燃气泄漏,从而引发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对管道进行检漏。
气泡水检漏法是一种成本低、简单易行,而且检漏效果显著的方法。
具体操作是在管道上涂抹肥皂水或牛奶,便于形成气泡,然后进行充气压力等测试,如果出现气泡则代表有泄漏。
此外,还可以利用气体探测仪等专业仪器进行检漏,检测效率更高,但设备价格较贵。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金属示踪线用什么检测?
随着PE管道在天然气及供水行业的进一步普及,燃气中/低压管网由PE管逐步
取代钢管及铸铁管;由于PE管不导电,不导磁,无法对PE管进行追踪,给日后
的管道维修带来不便,因此示踪线也随之出现。目前市场上常用的“示踪线”有
铜包钢材质示踪线,薄膜钢丝压制示踪线,电线示踪线。
“示踪线”用于对PE管道的探测、追踪及定位;
“示踪线”同PE管一起铺设;一般会采用金属线芯,通过探测设备给“金属线”施加信号,由探测接收机接收信号,从而找到示踪线的准确位置,即同步追踪到PE燃气管道的具体位置;以便于对PE管道进行改造及维修。
三种射线的来源和区别?
三种射线分别是阿尔法射线、贝塔射线和伽马射线。阿尔法射线来源于放射性元素的衰变过程,由两个质子和两个中子组成。贝塔射线分为贝塔正射线和贝塔负射线,来源于核反应中的中子转化为质子或质子转化为中子。伽马射线是电磁波,来源于原子核内部的能级跃迁。它们的区别在于穿透能力和电离能力,阿尔法射线穿透力弱,电离能力强;贝塔射线穿透力较强,电离能力较弱;伽马射线穿透力最强,电离能力最弱。
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保障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工业等管道线缆、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分工负责、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统筹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环保、交通运输、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和依法管理使用地下管线的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 鼓励、支持地下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应用地下管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进地下管线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和应用。
第二章 规划
第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和各类管线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地下管线的空间位置、规模和走向,并与地下空间、综合交通、人民防空、轨道交通等规划相衔接。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管线的控制性要求。
地下管线的埋深、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以及地下空间等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一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涉及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地下管线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状资料;无资料或者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探测形成现状资料。
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将建设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作为附属材料。
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放线,并依法办理规划验线手续。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非开挖施工的,应当绘制地下管线图,标注地下管线的穿越起点和终点坐标、轨迹、敷设方向以及埋深。
地下管线工程的测量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者验收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根据规划和发展需要,结合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地下管线年度建设维护需求。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地下管线建设维护需求,经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其中,涉及占用、挖掘道路的,应当征得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地下管线年度建设维护计划组织实施地下管线建设。未列入年度建设维护计划的,不得开工建设,不予办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应当将依附于道路的地下管线同步建设;确实不能同步建设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地下管线位置。
依附于道路建设的各类地下管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支管、接口至道路规划红线。
第十七条 因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应当严格控制道路占用、挖掘的总量、规模和施工时间。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区(市)范围内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开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缴纳掘路修复费。
第十八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改动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关单位协商实施方案,签订协议明确费用、期限等事项。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主体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统筹主体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的施工,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协助和督促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审查施工地段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建设涉及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绿化、消防、人民防空、轨道交通、测量标志、航道、河道、公路等设施的,还应当依法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或者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涉及地下管线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送相关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确认。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认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现场详查确认地下管线现状或者组织相关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会商。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组织编制施工地段既有地下管线的保护方案。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时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既有地下管线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停止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地段既有地下管线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当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因施工损坏有关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抢修,并承担有关损失和抢修费用。对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损坏,有关损失和抢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在地下管线本体上附注或者在规定位置设置相关标识,燃气管线应当按照规定敷设警示带。
敷设非金属管线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同步布设示踪装置、金属标识、电子标签等辅助探测装置。
敷设高危管线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二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采用管道视频、声纳成像法等技术手段检测管道安装质量,确保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的,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不得拒绝接收。
地下管线移交手续办理之前,除另有约定外,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四章 运行保障
第二十六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地下管线安全应急综合预案。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编制行业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运行安全,并遵守下列日常管理规定: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定期进行地下管线运行状态评估,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二)对地下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维护,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发现地下管线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
(三)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八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并对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危险情形的地下管线进行重点监测监控。
第二十九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地下管线事故后,应当按照预案进行抢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确需挖掘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的,抢修单位可以先行施工,做好记录,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如遇节假日,补办手续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不得擅自废弃地下管线;确需废弃的,应当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地下管线,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废弃地下管线,应当结合相关工程建设予以拆除。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压地下管线及其养护管理通道进行建设活动;
(二)损坏和擅自占用、迁移地下管线;
(三)涂改、损坏、覆盖和擅自移动、拆除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种植深根性植物;
(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
(六)其他危及地下管线安全、妨碍地下管线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投诉举报。
地下管线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反馈,并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档案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机制。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与全市地理信息系统、应急地理、地理市情等数据交互联动。
第三十四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于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或者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六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取得预验收认可文件。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验收认可文件。
第三十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应当归档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移交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当一并移交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竣工图等档案。
因抢修、迁移、改动、废弃等情形造成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埋深、材质、使用状况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并移交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报送档案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漏报、瞒报。
第三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成果、工程档案资料以及地下管线变化信息及时录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第四十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综合管廊
第四十一条 综合管廊管理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的其他规定。
第四十二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综合管廊的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的管理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综合管廊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应当同步规划建设综合管廊。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按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应当建设综合管廊的,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综合管廊。
老城区在地铁建设、大型河道治理、旧城成片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推行综合管廊建设。
第四十五条 在建有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地下管线应当全部纳入综合管廊。除因安全、技术原因无法纳入综合管廊或者与外部用户连接的地下管线外,不得直埋建设地下管线。
第四十六条 综合管廊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运营管理由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纳入综合管廊的地下管线养护以及日常管理由其管理维护单位负责,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纳入综合管廊的地下管线,其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向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支付管廊使用费。管廊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制定管廊使用费的指导意见。
第四十八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综合管廊,通过特许经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支持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参与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相关标识或者辅助探测装置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危及地下管线安全或者妨碍地下管线正常运行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或者未移交相关资料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由相应主管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军事专用地下管线、工业企业内自备地下管线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年月1日起施行。
地下管线探测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1:电磁感应法:是探测金属管线及带有金属骨架管线的高效方法,也可选用示踪电磁感应法探测有出入口的非金属管道。
2:电磁波法:主要是用于探测非金属管线和比较复杂地段的管线及疑难点。
3:机械法:主要是用作验证其他方法的精准度及准确性。
地下管线探测应遵照先已知后未知,从简易到比较复杂的标准,优先采用高效、快捷、轻巧的探测方式,复杂条件下宜采用综合方式。
在探测前,针对测区地电情况、路段环境、管线分布等特点,挑选了有代表性路段的已知管线开展试验。
氘是重金属吗?
氘不是重金属。氘是氢的同位素,其原子核中含有一个质子和一个中子,相比普通氢的原子核只含有一个质子,因此氘的质量比普通氢重约一倍。然而,根据元素周期表的分类,氘被归类为非金属元素,而非重金属。氘在自然界中存在于水和气体中,广泛应用于核能研究、医学和工业领域。
du和cu是什么?
在化学中,du是指氘(deuterium)的化学符号,它是氢的同位素,具有一个质子和一个中子。氘是一种稳定的重水(D2O)的组成元素,广泛应用于核研究、同位素示踪和核磁共振等领域。cu是指铜(copper)的化学符号,它是一种常见的金属元素,具有良好的导电和导热性能,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建筑、制造业等领域。氘和铜都是重要的化学元素,它们在不同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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