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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管道使用证办理要求(蒸汽管道使用证办理要求是什么)

2024-05-10

本文目录

蒸汽管道使用证办理要求(蒸汽管道使用证办理要求是什么)

  • 管道蒸汽使用需要压力容器证吗?
  • 管道焊接需哪种焊工证?
  • 蒸汽锅炉使用需要办那些证?
  • 烧蒸汽锅炉需要办什么证?
  • 供蒸汽企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蒸汽发生器需要办理环保手续吗?
  • kw电加热蒸汽发生器需要办证吗?
  • gc1压力管道分类标准?

管道蒸汽使用需要压力容器证吗?

蒸汽管道的使用不需要压力容器证,按相关规定锅炉以外m管道锅炉安装部门就有资格安装,由当地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负责验收,合格后发使用证。

也可按蒸汽管道的划分:GD1、GD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到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处办理安装、使用手续。

管道焊接需哪种焊工证?

焊工证一般有三种: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等级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焊工证,常见的也是常用的是焊工操作证和焊工等级证。特种设备焊工证则是专门焊接管道用的,根据管道材质和粗细的不同,办理的具体焊接项目也有所不同。

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焊工操作证。

焊工操作证也叫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上岗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这个证是全国通用、联网可查的,不管大家在哪个地方考的,只要是正规的,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工作都能使用,证件有效期为6年,3年进行复审一次,6年到期就需要换证;证件是IC卡的形式,也叫感应卡,只要用应急管理局专门的读卡机迪卡,都能读出里面的信息。

蒸汽锅炉使用需要办那些证?

锅炉需要司炉工操作证。由于锅炉是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所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之后并取得市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的司炉上岗证,才被允许独立操作相应类别的锅炉。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锅炉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

锅的原义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

烧蒸汽锅炉需要办什么证?

需要办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管理规定》规定的《锅炉安全使用证》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证》。
烧蒸汽锅炉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活动,为确保工人和环境安全,需要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上述两项证件的办理。
此外,还需要注意锅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于设备故障要及时处理,确保锅炉运行安全。

供蒸汽企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手续如下:

1、锅炉安装资质证书(吨位和压力不同,资质也不一样)。

2、当地的锅炉检验机构的锅炉安装告知书。

3、蒸汽锅炉及附件的合格证书,安装图纸,检验合格证等。

4、设计院出具的锅炉房设计图纸。

5、当地建设局出具建设施工同意书。

最后结构特点及性能优势SZS系列锅炉采用双锅筒(或三锅筒)D型膜式壁炉膛结构型式。锅炉由上(中)、下锅筒、膜式水冷壁、对流 换热管束、过热器、尾部节能器、冷凝器等组成。燃烧室采用全膜式水冷壁结构,密封性好,无漏风,散热少,增加锅炉受热面,提高热效率。全膜式壁结构,炉膛及烟道钢性好,抗爆能力强,运行安全

蒸汽发生器需要办理环保手续吗?

蒸汽发生器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对环保有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办理环保手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蒸汽发生器使用单位需要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同时,还需要办理废气排放许可证,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境标准。

kw电加热蒸汽发生器需要办证吗?

,模块化蒸汽发生器不需要锅炉证书。不需要国家免检产品、芯片智能监控和手动手表。手机可以远程控制设备的运行,实时监控蒸汽温度和压力等参数。科技改变了生活,为工业生产节省了劳动力和运营成本,而且非常方便。

gc1压力管道分类标准?

是指根据管道的设计压力和工作温度将压力管道分为不同等级。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 标准等级根据设计压力和工作温度,将压力管道分为标准等级1标准等级2和标准等级3。标准等级1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6MPa工作温度小于等于℃的压力管道;标准等级2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等于2.5MPa工作温度小于等于℃的压力管道;标准等级3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等于4.0MPa工作温度小于等于℃的压力管道。

2. 特殊等级根据特殊要求,将压力管道分为特殊等级1特殊等级2和特殊等级3。特殊等级1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4.0MPa工作温度大于℃的压力管道;特殊等级2适用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压力管道;特殊等级3适用于特殊工况下的压力管道。

这些分类标准是根据压力管道的设计压力和工作



本文目录

  • 供热管理条例?
  • 华龙一号安全最好堆形介绍?
  • 国家对饭店使用甲醇燃料的规定?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主蒸汽阀门检验标准?
  • 潍坊供暖办法?
  •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 商丘市供水管理条例?

供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管理,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和工业余热、地热等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措施发展集中供热。

  第五条鼓励开发和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支持热、电、冷联供,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和供热煤耗超标的小火电机组。

  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工业余热、煤矸石、垃圾等发展供热。

  电网企业应当优先保障符合有关规定的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工业余热、煤矸石、垃圾等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贸易、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受理有关供热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应当符合供热规划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

  第十条从事供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第十二条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逐步进行改造,并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应当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不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可以采取单元计量、楼宇计量等方式安装热计量装置。

  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中,应当同步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对既有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先行改造,促进供热系统节能。

  第十三条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按照规定限期停止使用,并将供热系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第十四条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供热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五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维修、调试等保修责任。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两个采暖期的限制。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自居住建筑或者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供热管理

  第十六条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可靠、稳定的热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且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设施;

  (三)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并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七)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申请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根据供热规模向设区的市或者省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并与其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的供热特许经营权。

  第十九条供热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6个月前向县(市)或者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供热企业在采暖期内不得停业、歇业。

  第二十条供用热双方应当签订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时间、供热参数、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

  供热企业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并提前日通知相关用户。

  在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两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

  第二十二条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由县(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低于℃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或者免收热费;因用户原因导致室内供热温度低于℃的,由用户承担责任。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户室内供热温度的具体检测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条居民采暖热价实行政府定价;其他热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供用热双方按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

  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制度,实现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供热主管部门制定。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供热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适时调整热价。

  第二十四条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

  制定和调整热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和供热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采取措施减少对低收入用户用热的影响。

  第四章用热管理

  第二十五条需要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向供热企业办理用热手续。

  单位用户变更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登记事项的,应当向供热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终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用户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热价或者供用热合同约定的热价,按时向供热企业缴纳热费。

  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查询,供热企业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七条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在入户抄表和对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任何用热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

  (二)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

  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

  第三十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其维护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迁移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第三十二条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三)爆破作业;

  (四)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并实行小时值班制度。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未安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或者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新建分散燃煤锅炉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热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要求连续、保质、保量供热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热企业擅自提高热价或者变相提高热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的;

  (二)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的;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用热运行方式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装、拆除、迁移供热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而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

  (二)爆破作业的;

  (三)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排放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的。

  第四十二条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供热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龙一号安全最好堆形介绍?

华龙一号采用我国和国际上使用经验最丰富、安全记录最好的“压水堆堆型”。

华龙一号是在继承我国三十年核电技术发展成功经验基础上自主研发的。“华龙一号”作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机组,是我国核电“走出去”的一张名片。

年月日,东方重机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核动力院”)签订“福建福清核电项目5、6号机组蒸汽发生器设备供货合同”,与核动力院一道历时5年完成了“华龙一号”首堆蒸汽发生器、稳压器、换热器等核岛主设备的研制。

国家对饭店使用甲醇燃料的规定?

,餐饮使用甲醇作为燃料仍然需要办证。虽然甲醇作为清洁能源被广泛应用于炉灶和烧烤等餐饮设备中,但由于其易燃和毒性特性,相关部门依然要求餐饮业主持有特定的许可证和证书。

这些证件通常包括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确保餐饮场所在使用甲醇时能够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意识。所以,餐饮行业需要仍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证件以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和员工的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及广大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三提示”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员工考评机制,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常抓不懈。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保障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所必须的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上岗前培训、提示标语的设计和制作、视频播放载体(如LED屏、楼宇电视等)及计算机提示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

第六条 宾馆、饭店在客人入住登记时、客人点餐前进行口头提示;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在客房的钥匙卡袋内附提示卡、客房放置卡片进行文字提示;在宾馆客房服务指南内设置“消防安全须知”进行文字提示;客房门后要张贴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在客人入住登记时、客人点餐前进行口头提示参考格式:感谢您光临××宾馆(饭店、酒店),请您留意本宾馆(饭店、酒店)的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本场所;请您务必留意本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以及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图。未设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须通过在一楼大厅树提示牌的形式进行文字提示。

在客房的钥匙卡袋内附提示卡、客房放置卡片进行文字提示参考格式:请您务必关注以下内容:1、入店时请您务必留意本店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请仔细阅读服务指南内的“消防安全须知”和房门后张贴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3、房间衣柜内有简易防护面罩和应急手电筒并附有使用说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宾馆客房服务指南内设置“消防安全须知”进行文字提示参考格式(具体内容可根据场所实际情况修改):

? 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宾馆。

? 请勿在客房内使用燃油或液化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

? 请勿卧床吸烟,请勿在房内或过道乱扔烟头与火柴棒。

? 严禁在宾馆内燃放烟花爆竹。

? 请勿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上堆放各种物品。

? 如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事件时,请勿惊慌,及时向服务台报告,按安全疏散路线迅速撤离。

? 火警应急提示

1.当您进入房间时,请看房门后面的示意图,图上标有从您房间通往紧急通道的线路,您一定要保证知道这些路线,至少知道两个紧急出口的位置。

2.如果您发现了火情,请拨向消防队报警或拨XXXXX立刻呼叫总机,并讲明起火地点。请您离开房间时,将房门关好,并带好您的房间钥匙,一旦疏散线路中断,您可以回房间等待救援。

3.如您处在火情中,请戴上衣柜内简易防护面罩,拿上应急手电筒,或用湿毛巾捂住您的嘴和鼻子,避免吸入有害气体,并向安全出口处弯腰或爬行撤离。

4.如果疏散线路中断,您在房间等待救援时,请您将毛巾和床单浸湿塞住门缝,并将可燃物浸湿,以免遇火后迅速燃烧。

5.为保证您的安全,宾馆将及时启动应急疏散预案,保安和各楼层服务员将在第一时间协助您疏散到安全地带。

饭店(酒店)包厢服务员口头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欢迎光临XX酒店,在您等餐时间,请留意台签消防安全提示内容——台签正面内容为:温馨提示:本饭店(酒店)是公众聚集场所,请您留意各区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如遇紧急情况请在服务人员指引下沿疏散指示图有序撤离!台签背面绘本楼层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离本场所最近的安全出口和逃生路线。

第七条 商场、集贸市场内的广播每隔2小时循环播放音频提示内容;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各楼层在显著位置张贴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广播播放内容参考格式:亲爱的顾客朋友,欢迎光临XX商场!本商场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您进入商场时,请您留意每层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位置。本商场每层设有××个安全出口,分别在商场的××方向,在一楼门厅、各层主入口及主迎宾扶梯(导购指示处)张贴有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请您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尽快到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疏散楼梯有序撤离。同时还提醒您:1、不要惊慌;2、用衣物或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低姿疏散,以防吸入烟气;3、请您不要搭乘电梯。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为确保您购物安全,请您留意每层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位置,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最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

安全疏散指示图:一楼门厅、各层主入口及主迎宾扶梯或导购指示处应张贴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

第八条 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侯机楼内的广播每隔1小时循环播放音频提示内容;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1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火车站、汽车站侯车室、机场侯机楼在显著位置张贴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广播播放内容参考格式:各位旅客朋友,本侯车室(侯机楼)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您侯车(机)时,请您留意本侯车室(侯机楼)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位置,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请您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尽快到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疏散楼梯有序撤离。同时还提醒您:1、不要惊慌;2、用衣物或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低姿疏散,以防吸入烟气;3、请您不要搭乘电梯。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本侯车室(侯机楼)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请您留意每层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位置,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最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

第九条 体育场馆、会堂在举办赛事、召开会议开始前要进行广播语音提示;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1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体育场馆、会堂在显著位置张贴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广播提示内容参考格式:各位观众朋友,本场馆(会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在您进入本场馆(会堂)时,请您留意本场馆(会堂)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请您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尽快到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疏散楼梯有序撤离。同时还提醒您:1、不要惊慌;2、用衣物或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低姿疏散,以防吸入烟气;3、请您不要搭乘电梯。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本场馆(会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在您进入本场馆(会堂)时,请您留意本场馆(会堂)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请您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尽快到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疏散楼梯有序撤离。

安全疏散指示图:一楼门厅、各层主入口及主迎宾扶梯应张贴本场馆(会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

第十条 影剧院、录像厅等放映场所在每场电影放映前应播放不少于秒的消防安全宣传片花或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短片(消防安全宣传片花或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短片由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统一向各地提供);影院(录像厅)主入口及主迎宾电梯处应制作张贴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场所,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应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本影院(录像厅)属于公共娱乐场所,请您务必注意消防安全,(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您现在位于X层,东、西(南、北)两侧各有X个安全疏散楼梯),若遇紧急情况请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有序疏散。

电影票面提示内容为:在电影票正面或背面印制消防安全提示内容。(如:安全提示:本影院(录像厅)共有X个疏散出口,分别位于影院两侧和中间。如遇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请不要惊慌,从最近出口有序疏散。)

第十一条 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等演艺场所主持人应在每场演出的开始时进行口头提示;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场所,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应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各包厢的电子屏幕要设置提示程序,在顾客开机时进行文字提示;各包厢门后要张贴疏散指示图,各包厢电子屏幕要显示消费者所在房间的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主持人在每场演出开始时进行口头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本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您现在位于本场所X层,在该厅的东、西(南、北)两侧各有X个安全出口),为了您在此安全消费,请您留意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若遇紧急情况请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服务人员的指引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有序疏散;同时,还要提醒您,火灾时烟气是向上蔓延的,为了防止吸入烟气,请您一定记住将随身携带的衣物或毛巾等物品尽可能打湿,捂住口鼻保持低姿、有序撤离。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如发生火情、火灾,请保持冷静并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惊慌;2、用衣物或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低姿疏散,以防吸入烟气;3、立刻疏散至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楼梯疏散;4、不要搭乘电梯。

各包厢的电子屏幕要设置提示程序,在开机时显示提示内容参考格式:欢迎您来××消费,包厢门后面张贴有您所在房间的安全疏散指示图,请您找准您现在的位置和最近的安全出口,如发生火情、火灾,请保持冷静并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惊慌;2、用衣物或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低姿疏散,以防吸入烟气;3、立刻疏散至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楼梯疏散;4、不要搭乘电梯(配有手电筒、防烟面具等器材的要一并进行提示)。

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各包厢的广播、电子屏幕要设置程序,在发生火情或火灾时,自动切换到消防广播,电子屏幕显示消费者所在房间的疏散指示图。

第十二条 网吧在每台计算机设置提示程序,在开机屏幕上进行画面直观提示。开机超过2小时的,弹出窗口进行提示。提示内容为:本网吧属于公共娱乐场所,请留心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东、西(南、北)两侧各有X个安全出口),若遇紧急情况请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有序疏散。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应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各楼层、护士站应张贴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各病房门后张贴本房间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病房内张贴温馨提示语参考格式: ××医院提醒您安全就医:本大楼共××层,每层设有××个安全出口,分别在大楼的××;每层的护士站内备有手电筒;大楼第××层和××层为避难层。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提示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应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各楼层应张贴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集体宿舍一楼门厅设提示牌,各房间门后张贴本房间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参考格式:如发生火情、火灾,请保持冷静并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惊慌;2、用衣物或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低姿疏散,以防吸入烟气;3、立刻疏散至最近安全出口,迅速沿楼梯疏散;4、不要搭乘电梯。

集体宿舍一楼门厅提示牌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宿舍楼,请勿在宿舍内使用燃油或液化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请勿卧床吸烟,请勿在宿舍内或过道乱扔烟头与火柴棒,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提示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养老院,福利院各楼层应张贴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一楼门厅设提示牌,各房间门后张贴本房间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一楼门厅提示牌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宿舍楼,请勿在宿舍内使用燃油或液化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请勿卧床吸烟,请勿在宿舍内或过道乱扔烟头与火柴棒,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提示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托儿所,幼儿园各教室、集体宿舍应张贴本教室、宿舍的安全疏散指示图;一楼门厅设提示牌;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一楼门厅提示牌参考格式(设置成卡通形式):请不要将火柴或打火机带入托儿所(幼儿园),请不要玩火,请不要在托儿所(幼儿园)内燃放鞭炮,请不要触摸电源插座。

第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应在各楼层张贴本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图;一楼门厅设提示牌;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一楼门厅提示牌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本场所,请勿吸烟。请留意本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

第十八条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应在各楼层张贴本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员工集体宿舍一楼门厅设提示牌;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员工集体宿舍一楼门厅提示牌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宿舍楼,请勿在宿舍内使用燃油或液化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请勿卧床吸烟,请勿在宿舍内或过道乱扔烟头与火柴棒,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提示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应在各楼层张贴本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图;一楼门厅设提示牌;场所内所配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要提示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一楼门厅提示牌参考格式:温馨提示:本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本场所,请勿吸烟。请留意本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xxxx负责解释。

主蒸汽阀门检验标准?

1通用要求

1.1 阀门规格及类别,应符合管道设计文件的要求。

1.2 阀门的型号应注明依据的国标编号要求。若是企业标准,应注明型号的相关说明。

1.3 阀门工作压力,要求≥管道的工作压力,在不影响价格的前提下,阀门可承受的工压应大于管道实际的工压;阀门关闭状况下的任何一侧应能承受1.1倍阀门工压值,而不渗漏;阀门开启状况下,阀体应能承受二倍阀门工压的要求。

1.4 阀门制造标准,应说明依据的国标编号,若是企业标准,采购合同上应附企业文件。

2阀门材质

2.1 阀门材质,由于灰铸铁管材逐渐不推荐使用,阀体材质应以球墨铸铁为主,并注明牌号及铸件实际的物理化学检测数据。

2.2 阀杆材质,力求不锈钢阀杆(2CR),大口径阀门也应是不锈钢嵌包的阀杆。

2.3 螺母材质,采用铸铝黄铜或铸铝青铜,且硬度与强度均大于阀杆。

2.4 阀杆衬套材质,其硬度与强度均应不大于阀杆,且在水浸泡状况下与阀杆、阀体不形成电化学腐蚀。

2.5 密封面的材质

①阀门类别不一,密封方式及材质要求不一;

②普通楔式闸阀,铜环的材质、固定方式、研磨方式均应说明;

③软密封闸阀,阀板衬胶材料的物理化学及卫生检测数据;

④蝶阀应标明阀体上密封面材质及蝶板上密封面材质;它们的物理化学检测数据,特别是橡胶的卫生要求、抗老化性能、耐磨性能;通常采用丁睛橡胶及三元乙丙橡胶等,严禁掺用再生胶。

2.6 阀轴填料

①由于管网中的阀门,通常是启闭不频繁的,要求填料在数年内不活动,填料亦不老化,长期保持密封效果;

②阀轴填料亦应在承受频繁启闭时,密封效果的良好性;

③鉴于上述要求,阀轴填料力求终身不换或十多年不更换;

④填料若需更换,阀门设计应考虑能有水压的状况下更换的措施。

3变速传动箱

3.1 箱体材质及内外防腐要求与阀体原则一致。

3.2 箱体应有密封措施,箱体组装后能承受3米水柱状况的浸泡。

3.3 箱体上的启闭限位装置,其调节螺帽应在箱体内。

3.4 传动结构设计合理,启闭时只能带动阀轴旋转,不使其上下窜动,传动部件咬合适度,不产生带负荷启闭时分离打滑。

3.5 变速传动箱体与阀轴密封处不可连接成无泄漏的整体。

3.6 箱体内无杂物,齿轮咬合部位应有润滑脂保护。

潍坊供暖办法?

±2℃,不得低于℃。根据《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采暖期为每年的月日至次年的3月日。根据气温情况,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调整采暖期的决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为±2℃,不得低于℃。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答: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商丘市供水管理条例?

商丘市城市供水条例

(年月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年4月2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设施管理与维护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五章 供水经营与服务

第六章 二次供水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维护用户和公共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及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包括商丘市、县(市)城区内的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本居民小区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取水后,另行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为用户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第四条 城市供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保障民生、确保安全、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其他用水。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加强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与保护,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

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城市供水应急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供水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及时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增加城市供水能力,满足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与维护费用,应当根据财政情况和有关规定,纳入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鼓励采取企业自筹、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更新改造资金。

第九条 从事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使用的设备、管材、配件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管材、配件等。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的规划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通知城市供水、卫生健康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其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

第十二条 经验收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清洗、消毒,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已建居民住宅未达到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要求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编制改造计划并实施。

第三章 设施管理与维护

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用户或者产权人可以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具体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住宅小区、单位建筑区划内的园林、环卫、消防等区域共用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所需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其他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对其管理的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阀门、水厂、消火栓等设施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和维修,发生故障时及时抢修,保障安全供水。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其他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市供水需求和供水设施材质、使用情况,对无法满足供水需求和陈旧、破损的供水设施按照国家规定有关标准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并限期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施工不得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查明施工区域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可能危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造成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补偿。

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根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供水设施、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行为:

(一)在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挖坑取土、开沟挖渠;

(二)在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生产、堆放、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

(三)占压、覆盖或者擅自启闭供水管道、注册水表、表井(箱)、闸井等供水设施;

(四)向城市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排放污水;

(五)损坏、覆盖、改变城市供水设施标识;

(六)在城市供水设施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安装影响正常供水的其他设施;

(七)将避雷装置或者电器地线连接在城市供水设施上;

(八)将输送不同介质的管道或者供热、制冷、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不同水质管道与城市供水设施连接;

(九)损毁或者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

(十)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接;

(十一)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水质管理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测能力建设,使水质检测机构在检测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能力。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监测、检测、评估饮用水水源、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向社会公开城市供水水质信息。

市、县(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供水,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的抽检方式、检测指标、检测频率,对出厂水和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建立检测档案,按照要求向城市供水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资料,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供水水质信息;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二十二条 生态环境、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城市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或者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城市供水、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城市供水、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发现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公共供水安全,并及时向城市供水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开展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并将督察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用户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城市供水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城市供水水质情况,被查询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水质检测数据。

第五章 供水经营与服务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压标准,向用户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相关区域内的用户;因紧急抢修故障,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先抢修再补办有关手续。抢修时必须拆除相关妨碍物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产权人,抢修后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依法给予相应补偿,并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

连续超过十二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启动供水应急方案,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水质水压标准、收费标准、结算方式、服务范围、供水设施维护责任、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根据供用水合同约定,按照规范、安全、便民的原则,提供供水服务,履行下列义务:

(一)使用符合国家、省有关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的净水剂、消毒剂等产品,并按照卫生规范要求定期对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维护;

(二)公开业务受理范围、办事程序、受理时限、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以及收费标准等服务内容,设立用户服务中心和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向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受用户咨询、求助及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或者答复,不予受理的应当明确告知理由;

(三)及时办理开户、更名、增加用水容量、改变用水性质、改变水表安装位置、非居民用户中止用水或者恢复用水等用户申请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施工、检查、维修或者抄表时,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并说明事由,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注册水表计量收费;混合用水的,按照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用户如需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等公共用水,应当在指定的时段、地点取水,并按照规定缴纳水费。

第二十九条 用户对注册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检定。检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方承担;检定不合格的,检定费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承担,并免费更换合格的注册水表。

注册水表准确度不符合标准的,自申请检定之日起前两个抄表周期的水费,按照检定误差调整合格后的用水量计算。多计或者少计的用水量,在下次抄表时折抵。

注册水表因埋、压、锁等原因无法计算用水量的,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按照该用户水表损坏前三个月用水量平均值



本文目录

  • 蒸汽管道伸缩节结构原理?
  • 蒸汽管道的补偿器的作用?补偿器在冷时伸长还是热时伸长?
  • 蒸汽管道的补偿器要垂直安装吗?
  • 供热管道补偿器长度多少?
  • 蒸汽管用什么材质的管子?
  • 蒸汽管道滑动支架安装方法?
  • 蒸汽管线过路怎么排水?
  • 室外架空蒸汽管道如何设计支架?

蒸汽管道伸缩节结构原理?

伸缩节也称波纹补偿器、膨胀节、补偿器,主要分为:波纹补偿器、套筒补偿器、旋转补偿器、方形自然补偿器等几大类型,其中以波纹伸缩节较为常用,波纹伸缩节主要由不锈钢波纹管、接管、外套、内套等构件组成,工作原理是以不锈钢波纹管自身的压缩、弯曲来吸收管道的变形量,主要起到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蒸汽管道的补偿器的作用?补偿器在冷时伸长还是热时伸长?

一.蒸汽管道的补偿器的作用:主要为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具有以下作用:

1.补偿吸收管道轴向、横向、角向热变形。

2.吸收设备振动,减少设备振动对管道的影响。

3.吸收地震、地陷对管道的变形量。

二.补偿器在冷时伸长还是热时伸长?

当管道介质低于度时,管道受温度影响收缩,这时补偿器伸长。介质在度以上时,管道膨胀伸长,补偿器压缩。介质保持度不变时,补偿器保持原位不变。

蒸汽管道的补偿器要垂直安装吗?

蒸汽管道上的补偿器需要垂直安装。蒸汽管道波纹补偿器是为了防止蒸汽管因热延伸或温度应力而加热或导致管道变形或损坏,必须根据热膨胀和应力计算设置适合管道温度变形的蒸汽管道波纹补偿器,用于吸收管道的热伸长,从而减小管壁的应力。

供热管道补偿器长度多少?

高层采暖立管管道补偿问题,一般按管道伸缩最大位移量不超过mm计算,按照供水温度℃,安装环境温度-5℃,立管管材为钢管计算,计算出对应的直管段长度约为米。

一般对于立管高度层以下的可以考虑中间设置一个固定支架,两端自由伸缩来考虑,不设补偿器。层以上的可以在立管的中间合适的位置设置两个固定支架,间距小于米,两固定支架间设补偿器。立管的两端自由伸缩,自由伸缩长度以不超过米为宜,当然当自由伸缩段过长时,可以考虑设三个固定支架+两个补偿器。

蒸汽管用什么材质的管子?

蒸汽管属于压力管道,受当地市级技术监督局管控。一般材质选用无缝的号钢或号钢。不能用铸铁的。

首先, 蒸汽管路上不宜采用套筒补偿器, 此补偿器需不断更换填料, 维护量太大。第二, 不宜采用轴向型波纹补偿器。轴向型波纹补偿器安装在蒸汽管路上, 虽然外形美观, 维护量小, 但内压产生的推力太大, 造成土建工程造价增高, 只是在管径较粗, 建设空间狭窄的情况下才采用此类补偿器。第三, 在大多数情况下宜采用方型补偿器, 此类补偿器有以下优点:补偿量大、推力小, 无维护。

蒸汽管道滑动支架安装方法?

蒸汽管道滑动支架的安装方法是:首先确定安装位置和数量,然后根据管道的尺寸和质量选定相应的滑动支架,再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安装方式和方法。
建议在安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滑动支架的数量和位置要合理;2、滑动支架的选材要正确,确保耐腐蚀、耐磨损;3、安装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如清理现场、检查板式滑动支架是否平整等;4、安装时应仔细检查每个滑动支架是否稳固;5、在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试运行,以确保支架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总之,蒸汽管道滑动支架的正确安装能够有效地降低管道的振动和噪音,提高管道系统的可靠性。

蒸汽管线过路怎么排水?

蒸汽管道的坡度与介质流向相同,每段管道最低点要设排水装置,最高点应设放气装置,对于同其他管道共架敷设的热力管道,如果常年或季节性连续蒸汽时可不设坡度,但应加强疏水,疏水器应装设在以下各处:管道的最低点可能集结冷凝水的地方,流量孔板的前侧及其他容易积水的地方.对于方形补偿器竖直安装时,如果输送的是热水,应在补偿器的最高点安装放气阀,在最低点要安装排水阀,如果输送的是蒸汽,应在补偿器的最低点安装疏水器或排水阀.

室外架空蒸汽管道如何设计支架?

在室外架空管道支架的设计中,采用通过增大管径增加过道处支架的间距 ,通过调整管道支座高度从而调整管道坡度及设置金属波纹膨胀节支架等设计措施,可简化施工、缩短工期。

1、蒸汽管路上不宜采用套筒补偿器, 此补偿器需不断更换填料, 维护量太大。

2、第二, 不宜采用轴向型波纹补偿器。轴向型波纹补偿器安装在蒸汽管路上, 虽然外形美观, 维护量小, 但内压产生的推力太大, 造成土建工程造价增高, 只是在管径较粗, 建设空间狭窄的情况下才采用此类补偿器。

3、第三, 在大多数情况下宜采用方型补偿器, 此类补偿器有以下优点:补偿量大、推力小, 无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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