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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需要具体地指明防水规范的领域,例如建筑防水、电子设备防水等。
假设问题是关于建筑防水的,那么:目前年的建筑防水规范已经非常严格。
建筑材料的防水性能都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涉及到高层建筑或者地下室的防水,更需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同时,为了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防水材料的施工质量也必须得到保证。
建筑防水规范所涉及的细节非常多,包括材料的选用、施工前的处理、施工技术、施工完成后的验收等。
建筑防水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建筑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
因此,建筑防水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大纲
一、岩土工程勘察
1.1勘察工作的布置
熟悉场地条件、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勘察工作。
1.2岩土的分类和鉴定
掌握岩土的工程分类和鉴别,熟悉岩上工程性质指标的物理意义及其工程应用。
1.3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掌握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要求和方法:掌握各类工程地质图件的编制。
1.4勘探与取样
了解工程地质钻探的工艺和操作技术;熟悉岩土工程勘察对钻探、井探、槽探和洞探的要求,熟悉岩石钻进中的RQD方法:熟悉各级土样的用途和取样技术;熟悉取土器的规格、性能和适用范围;熟悉取岩石试样和水试样的技术要求:了解主要物探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工程应用。
1.5室内试验
了解岩土试验的方法;熟悉岩土试验指标间的关系;熟悉根据岩土特点和工程特点提出对岩土试验和水分析的要求:熟悉岩土试验和水分析成果的应用;熟悉水和土对工程材料腐蚀性的评价方法。
1.6原位测试
了解原位测试的方法和技术要求,熟悉其适用范围和成果的应用。
1.7地下水
熟悉地下水的类型和运动规律;熟悉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了解抽水试验、注水试验和压水试验的方法,掌握以上试验成果的应用。
1.8岩土工程评价
掌握岩土力学基本概念在岩土工程评价中的应用;掌握岩土工程特性指标的数据处理和选用:熟悉场地稳定性的分析评价方法;熟悉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的分析评价方法:掌握勘察资料的分析整理和勘察报告的编写。
二、岩土工程设计基本原则
2.1设计荷载
了解各类土木工程对设计荷载的规定及其在岩土工程中的选用原则。
2.2设计状态
了解岩土工程各种极限状态和工作状态的设计方法。
2.3安全度
了解各类土木工程的安全度控制方法;熟悉岩土工程的安全度准则。
三、浅基础
3.1浅基础方案选用与比较
了解各种类型浅基础的传力特点、构造特点和适用条件;掌握浅基础方案选用和方案比较的方法。
3.2地基承载力计算
熟悉不同结构对地基条件的要求:熟悉确定地基承载力的各种方法;掌握地基承载力深宽修正与软弱下卧层强度验算的方法。
3.3地基变形分析
了解各种建(构)筑物对变形控制的要求;掌握地基应力计算和沉降计算方法;了解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共同作用分析方法及其在工程中的应用。
3.4基础设计
了解各种类型浅基础的设计要求和设计步骤;熟悉基础埋置深度与基础底面积的确定原则;掌握基础底面压力分布的计算方法;熟悉各种类型浅塞础的设计计算内容;掌握浅基础内力计算的方法。
3.5动力基础
了解动力基础的基本特点;了解天然地基动力参数的测定方法。
3.6不均匀沉降
了解建筑物的变形特征以及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的各种危害;了解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原因:了解防止和控制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损害的建筑措施和结构措施。
四、深基础
4.1桩的类型、选型与布置
了解桩的类型及各类桩的适用条件;熟悉桩的设计选型应考虑的因素;掌握布桩设计原则。
4.2单桩竖向承载力
了解单桩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荷载传递和破坏机理;熟悉单桩竖向承载力的确定方法;掌握桩身承载力的验算方法。
4.3群桩的竖向承载力
了解竖向荷载作用下的群桩效应;掌握群桩竖向承载力计算方法。
4.4负摩阻力
了解负摩阻力的发生条件;掌握负摩阻力的确定方法。
4.5桩的抗拔承载力
了解抗拔桩基的适用条件;掌握单桩及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方法。
4.6桩基沉降计算
熟悉桩基沉降计算的基本假定和计算模式;掌握桩基沉降计算方法。
4.7桩基水平承载力和水平位移
了解桩基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的荷载传递和破坏机理;熟悉桩基水平承载力的确定方法;了解桩基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的位移计算方法。
4.8承台设计
熟悉承台形式的确定方法;掌握承台的受弯、受冲切和受剪承载力计算方法。
4.9桩基施工
了解灌注桩、预制桩和钢桩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了解桩基施工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及预防措施。
4.沉井基础
了解沉井基础的应用条件:掌握沉井设计方法:了解沉井下沉施工方法和主要工序;了解沉井施工中常见的问题与处理方法。
五、地基处理
5.1地基处理方法
熟悉常用地基处理方法的机理、适用范围、施工工艺和质量检验方法。
5.2复合地基
熟悉复合地基的形成条件:掌握常用复合地基承载力和沉降计算方法。
5.3地基处理设计
了解各类软弱地基和不良地基的加固机理;熟悉地基处理方案的选用掌握地基处理设计计算方法。
5.4土工合成材料
了解常用土工合成材料的性质及其工程应用。
5.5防渗处理
了解防渗处理技术及其工程应用。
5.6既有工程地基加固与基础托换
了解既有工程地基加固要求和加固程序:了解常用加固技术、应用范围及加固设计方法:了解既有工程基础托换的常用方法和适用范围:了解建筑物迁移的常用方法。
六、土工结构与边坡防护
6.1土工结构
熟悉路堤和堤坝的设计原则及方法:熟悉土工结构的防护与加固措施了解土工结构填料的选用及填筑方法;熟悉土工结构施工质量控制及监测检测方法;熟悉不同土质及不同条件下土工结构的设计要求及方法。
6.2边坡稳定性
了解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与边坡破坏的类型;掌握边坡的稳定分析方法;熟悉边坡安全坡率的确定方法。
6.3边坡防护
了解边坡防护的常用技术:熟悉不同防护结构的设计方法和施工要点;熟悉挡墙的结构形式、设计方法和施工要点;掌握边坡排水工程的设计方法和施工要点。
七、基坑工程与地下工程
7.1基坑工程
了解基坑工程的特点及支护方案的选用原则;掌握常用支护结构的设计和计算方法;了解基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7.2地下工程
了解影响洞室围岩稳定的主要因素;熟悉围岩分类及支护、加固的设计方法;熟悉新奥法的施工理念和技术要点;了解矿山法、掘进机法、盾构法的特点及适用条件;了解开挖前后岩土体应力应变测试方法及检测与监测:了解地下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失稳类型及预报防护方法。
7.3地下水控制
熟悉地下水控制的各种措施的适用条件,掌握其设计方法;了解地下水控制的施工方法;了解地下水控制对环境的影响及其防治措施。
八、特殊条件下的岩土工程
8.1特殊性岩土
熟悉软土、湿陷性土、膨胀性岩土、盐渍岩土、多年冻土、风化岩和残积土等特殊性岩土的基本特征、勘察要求、试验方法和分析评价;掌握特殊性岩土的工程设计计算及工程处理方法。
8.2岩溶与土洞
了解岩溶与土洞的发育条件和规律:了解岩溶的分类;了解岩溶与土洞的塌陷机理;掌握岩溶场地的勘察要求和评价方法;了解岩溶与土洞的处理方法。
8.3滑坡、危岩与崩塌
了解滑坡、危岩与崩塌的类型和形成条件;掌握治理滑坡、危岩与崩塌的勘察及稳定性验算方法;掌握治理滑坡、危岩与崩塌的设计、施工及动态监测方法。
8.4泥石流
了解泥石流的形成条件和分类;了解泥石流的计算方法:掌握泥石流的勘察和防治工程设计。
8.5采空区
了解采空区地表移动规律、特征及危害:了解采空区地表移动和变形的预测;掌握采空区的勘察评价原则和处理措施。
8.6地面沉降
了解地面沉降的危害及形成原因;了解地面沉降量的估算和预测方法:掌握地面沉降的评价方法;了解防止地面沉降的主要措施。
8.7废弃物处理场地
了解废弃物处理工程的特点;了解尾矿处理和垃圾填埋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要点和评价方法。
8.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了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内容和分级标准;掌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及其内容;
了解地质灾害调查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熟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及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九、地震工程
9.1抗震设防的基本知识
了解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本内容;了解建筑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要求;熟悉抗震设计的基本参数;了解土动力参数的试验方法;了解影响地震地面运动的因素。
9.2地震作用与地震反应谱
了解设计地震反应谱;掌握地震设计加速度反应谱的主要参数的确定方法及其对勘察的要求。
9.3建筑场地的地段与类别划分
熟悉各类建筑场地地段的划分标准;掌握建筑场地类别划分的方法;了解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设计的影响。
9.4土的液化
了解土的液化机理及其对工程的危害;掌握液化判别方法:指数的计算和液化等级的评价方法;熟悉抗液化措施的选用。
9.5地基基础的抗震验算
熟悉地基基础需要进行抗震验算的条件和方法。
9.6土石坝抗震设计
熟悉土石坝的抗震措施;掌握土石坝抗震稳定性计算的方法。
十、岩土工程检测与监测
.1岩土工程检测
了解岩土工程检测的要求;了解岩土工程检测的方法和适用条件;掌握检测数据分析与工程质量评价方法。
.2岩土工程监测
了解岩土工程监测(包括地下水监测)的目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监测资料的整理和分析;了解监测数据在信息化施工中的应用。
十一、工程经济与管理
.1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
了解现行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构成及其所包含的内容。
.2建设工程程序与岩土工程技术经济分析
了解建设工程的管理程序;了解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作用与内容;熟悉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治理(施工)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和一般程序。
.3岩土工程概预算及收费标准
了解岩土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岩土工程治理(施工)预算的作用:了解其编制依据、步骤、方法及特点:掌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及监理的收费标准。
.4岩土工程招标与投标
了解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掌握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本方法:掌握岩土工程标书的编制。
.5岩土工程合同
了解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检测及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6岩土工程咨询和监理
了解岩土工程咨询和监理的内容、业务范围、基本特点和依据;熟悉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7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主要行政法规
了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法规体系的有关内容。
.8现行IS族标准
了解现行IS族标准及其与国家标准的对应关系;熟悉八项质量管理原则的内容。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了解建设项目法人的职责;了解总承包工程管理的组织系统;了解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组织原则和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权利与义务
熟悉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从业公约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熟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已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6.1.7条款: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第6.1.9条款: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
一、外观
1目视检查车身外观及车内环境,车身应整洁、周正,无开裂、明显锈蚀和变形,车窗玻璃齐全、完好,车内应整洁、无杂物。
2目视检查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应完好、无损毁。
3打开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开关,刮水器各挡位应工作正常,关闭刮水器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
4目视检查发动机、水箱,应无漏油、漏液现象。
二、制动系统
1气压表工作状况
起动发动机,观察气压表指示情况,气压表应能正确指示系统压力。
2制动管路密封性
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在储气筒保持一定压力条件下,关闭发动机,踏下制动踏板,检查各车轮制动气室、气阀及制动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漏气声。
3制动系统自检
接通发动机起动开关,察看制动系统各故障指示灯指示状况,应无故障报警。
4空气压缩机传动带
目视检查并指压空气压缩机传动带,应无龟裂、油污和异常磨损,松紧度应适当。
三、转向系统
左、右转动转向盘,检视球销总成、横直拉杆,球销总成应无松旷和开裂,横直拉杆应无变形和裂纹,各锁销齐全、紧固。同时检查转向机构连接状况,各连接部位应连接可靠、无松动。
四、传动系统
1传动机构及连接
目视检查传动轴支架,传动轴支架应无破损和变形。通过晃动传动轴的方式检查传动机构连接状况,万向节、中间轴承应无松旷。
2自动变速器、液力缓速器密封性
对于同时装有自动变速器和液力缓速器的车辆,目视检查自动变速器、液力缓速器的密封状况,油液应无泄漏。
五、照明、信号指示灯
1前照灯
目视检查前照灯,前照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沽,无松脱;开启前照灯,前照灯应工作正常;操作远近光变换开关,远近光变换应正常。
2信号指示灯
巡视检查转向灯(前、后、侧)、制动灯、示廓灯、危险报警灯、前后雾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洁;进行对应操作,分别目视检查上述各信号指示灯,均应工作正常。
六、轮胎
1轮胎外观
目视检查胎冠、胎壁等部位,不得有长度超过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同时目视检查并装轮胎间,应无异物嵌入。
2轮胎花纹深度
目视检查轮胎磨损状况。必要时用轮胎花纹深度尺检测轮胎胎冠花纹深度。营运客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纹深度不小于1.6mm。
3轮胎规格和花纹
目视检查轮胎规格和花纹,同轴两侧轮胎规格、花纹应一致。
4轮胎气压
巡视检查各轮胎充气状况,必要时用气压表测量轮胎气压,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5轮胎及半轴螺栓、螺母
巡视检查轮胎螺栓、螺母以及可视的半轴螺栓,各轮胎及半轴的螺栓、螺母应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七、悬架系统
目视检查悬架的弹性元件,应安装牢固,无断裂、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空气弹簧的气密性,应无泄漏。
目视检查钢板弹簧的U形螺栓螺母、吊耳销(套)、锁销等部件,U形螺栓螺母应齐全、紧固,吊耳销(套)、锁销应齐全、无断裂和松旷。
八、安全设施
1车门应急开关
目视检查动力启闭车门的车内应急开关,应急开关的标识、机件应齐全、完好。当对应急开关的技术状况有质疑时,应进行启闭检查。
2安全顶窗
目视检查安全顶窗,安全顶窗机件应齐全、完好。当对安全顶窗的功能有质疑时,应进行启闭检查。
3安全锤
目视检查封闭式客车的应急窗,应配备安全锤并在规定的位置放置。
4灭火器
目视检查灭火器,应随车配备。
九、摄像头
目视检查车内摄像头,摄像头的拍摄方向应符合规定且无遮挡。
年检车的项目包括机动车检测、安全性检测、尾气排放检测等,还有部分手续费,全部加起来大概是到元,主要是各地区的收费标准不统一。要是找黄牛的话,价格就要翻一倍以上。目前今年的年审费用普遍在-元左右。
如果你的车符合6年免年检(不用上线检查),这里的年检费用就有两种情况了,一种是自己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直接免费。流程如下:免检车(办理人)——车管窗口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交身份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凭证、交强险——民警受理、审核资料——行驶证副本签章和核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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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已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6.1.7条款: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第6.1.9条款: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相关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共条)。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其内部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2.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连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采用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泄灰装置,或未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立筒仓、收尘仓、除尘器内部等区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8.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9.未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未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
.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浓度监测等防火防爆措施。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共2条)。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共4条)。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4.未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警仪器、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四)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铝加工行业领域(共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或自动锁紧装置。固定式、倾动式熔炼炉的铝水出口与流槽、流槽与铸造模盘两处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监测和联锁报警装置。
2.配置的液位传感器未与铝水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倾动式熔炼炉在紧急状态下不能自动复位。
3.放置入炉原材料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应急水源;应急水源管道未并联安装2个控制阀,或缺少常闭电磁阀(自动控制阀)。
5.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未设置不间断应急电源;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共条)。
1.会议室、操作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和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
2.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和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耳轴磨损严重仍在使用。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连铸、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溢流槽、漏钢回转溜槽、中间罐漏钢坑等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煤气泄漏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或采用外部喷淋冷却方式维持使用。
6.高炉炉顶工作压力超设计最大值,正常生产期间炉顶放散阀未处于自动联锁状态;未设置炉缸水系统热负荷检测系统和炉缸侵蚀模型,炉底炉缸连续测温点的有效性无法确保侵蚀模型准确、正常运行。
7.炼钢炉氧枪等设备的水冷元件未规范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8.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煤气爆炸危险环境1区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9.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操作室和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吹扫、放散和可靠隔断装置;煤气设施的吹扫介质管道,在使用后未断开或未堵盲板。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隔断装置;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
.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设置防止回火的紧急自动切断装置;煤气(天然气)点火作业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
.煤气U/V型水封和湿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煤气排水器违规共用。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建立煤气防护站(组),未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及防护设备。
.空分装置在液氧中碳氢化合物总含量超标的情况下运行;空分装置冷箱内严重泄漏。
.烧结矿运输皮带输送矿料温度超过℃。
(二)有色行业(共条)。
1.吊运熔融有色金属及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2.会议室、操作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场所设置在熔融有色金属及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熔融有色金属及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采用水冷方式冷却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水源。
7.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未实施出水温度定期人工检测。存在冷却水进入炉内风险的闭路循环元件,未设置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可能出现一氧化碳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可能存在砷化氢气体的场所,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最高容许浓度精度要求的检测监测设备,或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
.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设置防止回火的紧急自动切断装置;煤气(天然气)点火作业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
.煤气U/V型水封和湿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煤气排水器违规共用。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配备专职的煤气防护人员及防护设备。
(三)建材行业(共7条)。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专业资质的承包方,作业前未根据风险分析制定适宜的清库方案,未严格按照清库方案实施。
3.水泥工厂电石渣原料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设置与报警装置联锁的事故通风装置,报警、通风装置未有效运行。
4.进入筒型储库、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以及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燃气窑炉在燃气管道上未设置低压、超压报警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制氢站、制氧站、保护气体配气间等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及防爆泄压设备。
6.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的水冷、风冷保护系统漏水、漏气,或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未设置冷却保护系统监测报警装置。
7.空分装置在液氧中碳氢化合物总含量超标的情况下运行;空分装置冷箱内严重泄漏。
(四)机械行业(共条)。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铸造用熔炼(精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作业影响范围内。
2.吊运铁水等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吊运浇注包的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等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或出现裂纹、严重磨损、严重形变等缺陷。
3.熔融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4.铸造用熔炼(精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工业管道等设施。
5.铸造用熔炼(精炼)炉冷却水系统未规范设置温度、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未采取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措施。
6.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采取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措施。
7.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工位器具和地面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或在影响范围内存在明火。
8.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通风设施失效。
9.混有切削液或水的镁合金废屑未设立单独房间(库房)存放,或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浓度监测等防火防爆措施。
.锂离子电池存储仓库未规范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材,或未规范设置故障电池隔离装置和通风排烟设施。
(五)轻工行业(共7条)。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高温的设施设备和岗位,未采取防过热自动切断报警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食品制造企业燃气油炸锅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3.白酒储存、勾兑、灌装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机械通风设施或事故排风设施联动。
4.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5.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在燃气管道上未设置低压、超压报警和紧急自动切断阀,或退火炉、热收缩包装机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聚集的区域未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6.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出现裂缝或窑炉附属设施故障间接伤害窑炉本体导致玻璃液泄漏。
7.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六)纺织行业(共2条)。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设备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共2条)。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作业场所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危化品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6.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4.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5.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6.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7.高度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8.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9.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以上。
.封闭圈深度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危险级排土场。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2.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3.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4.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5.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6.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7.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8.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
9.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
.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
.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重大隐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年出生的学生参加高考时,他们将面临一定的压力。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高考对于大多数中国学生来说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试。年考生将竞争的人数较多,因此考分的高低对于大学录取的结果会有影响。
此外,随着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期望不断增加,考生可能感受到更大的压力。他们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准备考试,同时还要处理其他学业和社会活动。缺乏休息和放松的时间可能导致考生心理压力的增加。
然而,高考压力的大小也会因个人的性格、学习能力和支持系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些学生可能能够有效地处理压力,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而其他学生可能会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因此,高考压力的大小是个体差异的问题。重要的是给予考生足够的支持和关怀,帮助他们应对压力并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
前轮胎胎压为2.3,后轮胎胎压为2.1。 轮胎压力和轮胎标牌在司机侧中立柱上有标示。出行前先观察轮胎状态。子午线轮胎,也就是一般情况下说的低压胎,只需扁平度但是低就可以,用脚蹬下感觉有非常大弹力,不是发软就正常。
本文目录
根据承受压力的大小划分。
级别划分标准:
1、低压管道 0.1≤P≤1.6MPa
2、中压管道 1.6<P≤MPa
3、高压管道<P≤MPa
4、超高压管道 P>MPa
从广义上理解,压力管道是指所有承受内压或外压的管道,无论其管内介质如何。压力管道是管道中的一部分,管道是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和制止流体流动的,由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其他组成件或受压部件和支承件组成的装配总成。
1 国标-新标准爆破压力为MPa。
2 这个压力是根据材料的物理性质和工程要求来设定的,它能够确保爆破过程中材料能够顺利破裂。
3 爆破技术在采矿、隧道工程、建筑拆除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国标-的发布对于爆破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年出生的学生参加高考时,他们将面临一定的压力。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高考对于大多数中国学生来说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试。年考生将竞争的人数较多,因此考分的高低对于大学录取的结果会有影响。
此外,随着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期望不断增加,考生可能感受到更大的压力。他们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准备考试,同时还要处理其他学业和社会活动。缺乏休息和放松的时间可能导致考生心理压力的增加。
然而,高考压力的大小也会因个人的性格、学习能力和支持系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些学生可能能够有效地处理压力,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而其他学生可能会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因此,高考压力的大小是个体差异的问题。重要的是给予考生足够的支持和关怀,帮助他们应对压力并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
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
人员不聚集的通知
各团场、街道、镇、开发区管委会、师市机关各部门、驻石各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师市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要求,现就做好师市“两节”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聚集通知如下:
一、从严控制会议、培训、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师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集会活动管控,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团拜、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培训。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以上活动应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报备审批手续。
二、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婚丧喜宴等宴会聚餐活动,要提前5天向所在社区报告。餐饮酒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的前提下,方可承办婚丧喜宴等各类宴会活动,严格控制聚会人数,不得超过酒店平时就座人数的%,婚宴每场次不超过人。社区要安排专人在宴会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严格控制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人员管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严格控制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培训机构等重点场馆要严格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及时疏导客流,避免发生场馆内聚集性疫情。
四、加强个人防护。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引导,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双节期间要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人,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落实“四方”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师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责任,“两节”期间加大对所辖商户、相关场馆的管理和督导检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各团场(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经营单位及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年3月日,根据疫情形势可能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具体措施以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月日